[ 资讯 ] 易中天《品三国》被告上法庭

无法观看?收藏下载

转帖到博客论坛发给QQ\MSN好友 转帖到:

访问他(她)的主页

Q蛋蛋

发表于 1年前

订阅 给他留言

http://img1.c2.ku6.cn/200801/21/10/MAG92QI76C7DSnQO/4.jpg

播放:0 收藏:0 引用:0

标签:新闻

重庆一位律师把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告了,原因是《品三国》的错别字让他无法...全部视频信息
重庆一位律师把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告了,原因是《品三国》的错别字让他无法忍受。重庆市渝中区法院本月2日已受理此案。
  原来,重庆律师况力彬在去年购买了易中天的《品三国》,在看了几十页之后,他发现第一个错——该书第58页有这样一句引语:“不修法度,以钞掠为资,奢姿无厌。”况力彬查找到原文《后汉书卷七十五?袁术列传》,发现文中的“姿”应为“恣”。此后,况力彬还在阅读中发现多处“错漏字”,连“长阪坡”都被易中天先生写成了“长坂坡”。他认为,出现这样的低级失误,是易中天不负责任所致,23万字的书错别字至少有20多个,属于不合格图书。于是,况力彬将作者易中天、上海文艺出版社、重庆新华书店集团一并告上法庭,要求三被告赔偿购书款、勘误费等共计2050元。据介绍,1月2日,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已受理了况力彬状告易中天以及出版社、书店消费欺诈一案。
评论加载中...